檢察院做出不起訴后,派出所收到不起訴決定書,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 。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意味著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也不需要再偵查。因此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公安機關應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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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做出不起訴后取保候審應該怎樣處理?
浙江望朔律師事務所吳黎明律師解答:
1、對于發(fā)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p>
2、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
3、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的規(guī)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浙江望朔律師事務所吳黎明律師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guī)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零四條,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jiān)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吳黎明律師簡介
吳黎明,法學本科,三級律師(中級職稱),執(zhí)業(yè)12年,2016年度義烏市優(yōu)秀律師稱號,義烏市城西街道第三屆議政會議政員。政府招投標專家?guī)旒叭瞬旁u定庫專家,辦理公安部督辦的“虞光榮”涉黑案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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