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jīng)常會發(fā)生由于業(yè)主方責任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不但可以得到工期索賠,還可以得到相關的費用索賠。那么建筑工期延長怎么索賠,工期延長的索賠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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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期延長怎么索賠,工期延長的索賠方式是什么?
上海永松健律師事務所田應武律師解答:
工期索賠一般采用分析法進行計算,其主要依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總工期計劃、進度計劃,以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工期修改文件,調(diào)整計劃和受干擾后實際工程進度記錄。如施工日記、工程進度表等,施工單位應在每個月底以及在干擾事件發(fā)生時,分析對比上述資料,以發(fā)現(xiàn)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說服力的索賠要求。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條,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fā)包人檢查。發(fā)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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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松健律師事務所田應武律師解析:
建設施工合同受疫情影響的責任確定問題 :
1.免責事由的確定
因本次疫情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jù)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施工企業(yè)應當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遲延履行或不履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是由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方可以此為理由進行索賠。
(1)本次疫情如果不是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原因,則本次疫情不能作為免責事由;
(2)因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等才致使合同履行受到了本次疫情的影響,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3)應結合不同地區(qū)政府發(fā)布的疫情防控通知和規(guī)定,以及疫情對于合同履行帶來的實際影響等因素綜合認定疫情是否是免責事由。
因此,施工企業(yè)應當及時關注政府發(fā)布的通知及相關規(guī)定,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確因本次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及時與合同另一方進行溝通,確保合同遲延履行或不履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是由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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