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國有資產是指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那么,惡意占有國有資產會構成犯罪嗎,如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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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友咨詢:因為買了國有資產被抓了,構不構成犯罪?會不會判刑?會被判多久?
廣東冠法律師事務所李志凱律師解答:
侵占數(shù)額較大的構成犯罪。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396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shù)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李志凱律師解析:
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除此之外的公司、企業(yè)等組織人員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本罪是單位犯罪,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只能處罰侵吞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它的直接責任人員,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國有資產的目的。
客體是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私分的對象必須是國有資產,如應當上繳的國家稅金、罰沒財物或國家專項撥款、補貼,國家給予國有公司、企業(yè)的生產性資金、固定資產等。
國有資產都是公共財產;但公共財產并不一定是國有資產。按照本法第9l條所作的立法解釋,公共財產除國有資產外,還包括“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于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yè)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以及“以公共財產論”的“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集體企業(yè)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這當中,顯然后三項均非國有資產,實踐中,要注意嚴格把握其性質上的區(qū)別:凡私分后三類財產者,不能按本罪處理。
本罪與單位個別負責人或經手人貪污國有資產的行為
本罪行為屬集體私分,在單位內部帶有普遍性和公開性而貪污行為則帶有個中性和隱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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